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7名)》已于2023年3月20日发布,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如下:
一、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三)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聘用合同期限未满的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引进人员;
4.已享受过乌兰察布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政策且在安置单位工作未满五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更多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二、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至3月23日18:00。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8: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三、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需求表》。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四、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工作的组织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要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结构化面试时,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采取笔试方式加试。
(七)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五、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19304746001、19304746002、19304746003
监督电话:0474-8321083(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电脑技术支持电话:0474-824651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023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至3月23日18:00。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8:00。 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