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4〕3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招聘计划,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
“高级职称或博士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研究生(非在职)。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3月11日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为25周岁及以下为1998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时,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应与岗位要求的学科学段一致;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向下融通,但是,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不允许高学段向下融通。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教师资格证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考卫健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
(1)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各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
(3)根据中共阳泉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2)届113次)精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在《阳泉市市县两级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备注中附加说明的,按照说明执行:即该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核减的岗位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一般性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取消,岗位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在《岗位表》备注中未附加说明的,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核减的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补报名;如岗位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补报名,该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改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改报名仍在此岗位等待一般人员补报名,如该岗位补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该岗位被取消,该岗位报名人员不可再改、补报名,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情形”(附件3)之一的不得报考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
9.报考阳泉市应急救援大队岗位人员,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要求,有下列疾病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传染性疾病的;
(2)色盲、近视(5.0以下)及耳聋的;
(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的;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的;
(5)尿内有异常成分的;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的。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阳泉市市县两级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7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25名,本科679名,大专 53名;管理岗位 84名,专业技术岗位 773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阳泉市市县两级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各县区政府网、省人社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过程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各县区招聘医学类和护理类的岗位按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执行。
按照人社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20号文件),本次文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博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24年3月26日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网发布通知,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缴费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24年3月2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补报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告知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00至17:00,补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00至24:00,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7: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不再为报考人员组织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17:00前,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再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4年4月15日9:00起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要求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阳泉市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岗位考试方式采取试讲(训练课)+答辩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专项训练教学的组织、专项技术的示范、综合协调、言语表达等综合能力,试讲(训练课)时间 15 分钟,答辩时间 10 分钟,试讲(训练课)和答辩均以百分制记分法进行打分,综合成绩=试讲成绩x60%+答辩成绩x40%。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5 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1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笔试成绩可在5月中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体能测试
报考阳泉市应急救援大队的考生需参加阳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体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15:1的,以实际人数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9个项目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面试的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
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没有达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上述比例进行体能测试递补,达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为止;若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参加了体能测试,仍然没有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面试的人选。
体能测试内容参考《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的相关标准进行,体能测试内容和最低标准:
(1)引体向上:要求正手握杠,引体时下颌过杠。放下时两臂伸直,手不离杠。下肢动作不限,双脚不能着地,连续完成8次为合格。每人给予2次机会。
(2)跳高:高度1.1m,要求杆不落地。每人给予3次机会。
(3)举重:要求身体直立,提拉杠铃(30Kg)到胸部锁骨处开始动作,举过头顶、两臂完全伸直,算1次。放下时杠铃应低于双肩,连续完成10次为合格。每人给予2次机会。
(4)助跑跳远:达标距离3.5m,起跳时脚尖不得超出跳板,否则视为犯规,取消本次成绩,但次数记入有效次数内。每人给予3次机会。
(5)负重蹲起:要求杠铃(40Kg)扛于肩上,双手扶杠,不能扶膝;下蹲时不得半蹲,站起时膝盖不得弯曲,连续蹲起完成15次为合格。每人给予2次机会。
(6)爬绳:双腿、双脚不夹绳,连续爬高3.5米,每人给予2次机会。
(7)哑铃:总重量8Kg(一对),要求上举、扩胸、平挑各完成15次,扩胸时双手哑铃相碰记为1次,上举、扩胸、平挑各项动作之间允许停留15秒(哑铃不能离手)。每次动作均要求两臂伸直,连续完成全部动作为合格。每人给予2次机会。
(8)2000米跑步: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后起跑。考生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裁判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按规定路线跑完全程,10分钟内(含10分钟)完成为合格。每人给予1次机会。
(9)试戴矿山救护专用面罩:面罩戴好后与头部契合为合格。
注意:体能测试按上述项目排列顺序进行。单项成绩合格的考生,随即进入下一项目的测试,凡有一项不合格的考生,视为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经考生签字确认后,退出测试现场。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人社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网站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资格证。
(4)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5)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7)岗位中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岗位人员服务期满没有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还需提供《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两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筹安排,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各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包括复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报考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的人员在聘用后先在乡镇进行培养锻炼半年,在相关人员帮带下参与乡镇工作,半年后安排到村(社区)工作,主要岗位职责是深入学习、宣传和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村(社区)“两委”班子推动党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配合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协助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参与村(社区)各类组织建设和村务管理;配合做好富民强村各项工作,协助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为民惠民政策,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配合做好村(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协助村(社区)“两委”班子做好调查统计、民事代办、社会保障、科技推广等工作任务;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经常入户走访、倾听群众诉求,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关心关爱困难人群,协助做好帮扶工作,每年按时填报《村情要素》;负责资料整理、档案管理、起草文字资料和培训设施、办公设施等管理维护工作;完成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一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笔试考务问题可咨询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和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