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公告
2023年09月21日讯:为加强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量,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自贡市户籍人口或取得《自贡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三)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报名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体貌端正,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党籍、军籍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9月20日—9月26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17时。
3.报名地点: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402办公室(沿滩区沿滩镇升坪街341号),联系电话:0813—380293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4.报名相关手续:《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份;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由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以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为准。
(五)考察
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违法犯罪等进行考察。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
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如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未用真实姓名反映的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
五、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为期3天的上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培训结束后,由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经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研究后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面试不收取费用。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系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造成的后果,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招聘皆以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自贡市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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