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贡市高新区面向社会招聘禁毒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9月26日讯:为进一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推动禁毒社会化工作,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高新区禁毒工作人员10名(编外)。其中,从事吸毒人员管控等禁毒社会化工作岗位9名(A岗位),性别不限;从事禁毒教育及宣讲工作岗位1名(B岗位),限女性。
二、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条件,自贡市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市《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受过行政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职位资格条件
A岗位:
1.年龄18至45周岁(1978年9月25日至2005年9月25日);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有一年以上禁毒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3.男性身高1.65米、女性身高1.5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禁毒工作,熟悉电脑操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5.有较强的表达和理解能力,反应机敏,耐心细致;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有一年以上禁毒工作经历。
B岗位:
1.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9月25日至2005年9月25日);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高1.60米以上;
4.热爱禁毒工作,熟悉电脑操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5.普通话标准清晰,有较强的表达和理解能力,反应机敏,耐心细致;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中文、播音主持、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有市级以上博物馆讲解相关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自贡高新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7号高新公安分局办公大楼408室),联系电话:0813—4703555。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高新区禁毒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并准备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带好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予招用。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视力要求无色盲。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实施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其中,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高新区禁毒办、高新区各街道办事处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签订正式合同。
六、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七、其他
(一)本方案由高新区禁毒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13-4703555。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自贡高新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