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2年05月17日讯:为促进古城区高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充实高中师资力量,缓解目前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状况,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报经古城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高中数学教师1人
三、招聘对象
具备以下资格之一者:
(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教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202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性质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其中,本科学历者专业为师范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专业为数学相关专业。
(二)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国家211、985院校的202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性质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其中,本科学历者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专业为数学相关专业。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能力良好。
(三)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6月17日
2、报名方式:考生视自身情况可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古城区第一中学办公室
网络报名邮箱:172100812@qq.com
报名联系电话:0888-5121872
4、考生应提交材料
考生报名应聘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自荐材料以及学校相关证明,各种证件的原件(含毕业证、学位证及高中教师资格证)必须于2022年8月5日前到古城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再行审验。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以高中教师教育教学综合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主。试题由招聘工作小组现场独立出题,面试满分为100分。
2、招聘工作组按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
3、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通过采取查阅学生档案、了解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审查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关部门查询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基本专业素质素养、教师基本功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在区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体检在区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
进入后续程序资格的考生于2022年7月底开学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到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审批
通过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程序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古城区第一中学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聘用合同签订后在5年内不得办理调出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无人报考的情况,招聘工作小组视情况可进行相关岗位调整。
(三)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古城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88—5182684
古城区第一中学办公室0888—5121872
监督电话:古城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88—5162818
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888—539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