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选调公告
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隶属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市本级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绍兴市本级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具有财务工作经验;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身体健康;
(7)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6)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3日—12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将相关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发送至邮箱1003589396@qq.com。
3.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完整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手写签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职务(职称)证书等PDF格式扫描件。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
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者,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调入。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2:选调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1: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
附件.wps